武汉夫妻捡手机后不归还,盗刷1万余元后被拘 (武汉夫妻捡手机视频)

武汉耍耍 06-29 阅读:27 评论:0

近日,湖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捡拾手机不归还并盗刷他人钱财的案件。该案中,被告人陈某和黄某是一对夫妻,在捡到一名女子遗失的手机后,不仅不归还,还多次盗刷手机内的微信支付,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共计1万余元。

据了解,2023年5月20日,被告人陈某和黄某在武汉市江汉区某商场内捡到了一名女子遗失的苹果手机。捡到手机后,两人并未主动归还失主,而是将手机占为己有。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两人发现了失主微信支付中绑定的多张银行卡,便产生了盗刷的念头。

从5月20日到6月1日,被告人陈某和黄某多次使用失主微信支付中的银行卡进行消费,共计盗刷金额1万余元。消费项目包括餐饮、购物、娱乐等。在盗刷过程中,两人还关闭了失主的微信支付密码提醒功能,以逃避失主的追查。

失主发现手机被盗刷后,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银行交易记录,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陈某和黄某。6月2日,两人被警方抓获,其盗刷的1万余元赃款也被追回。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陈某和黄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辩称,当时捡到手机后以为是无主的,所以才拿来使用。对于盗刷他人钱财,他们表示是临时起意,没有想过会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和黄某在捡到他人手机后,不及时归还失主,反而据为己有并多次盗刷微信支付,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还全部赃款,法院最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武汉夫妻捡手机后不归还,盗刷1万余元后被拘 (武汉夫妻捡手机视频)

本案再次警示广大市民,捡到他人遗失物后,应及时归还失主。切勿贪图私利,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同时,手机用户应提高安全意识,设置复杂密码并启用支付密码提醒功能,以防范手机被盗后被他人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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